各学院、各培养基地:
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,学术学位和非规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,寒假期间实验和实践工作由学院和导师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;规培研究生假期由各规培基地统一安排。为维护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,落细做实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与服务,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导师
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,要把对研究生的政治信仰、理想信念、诚信意识、集体观念、创新精神、学术道德、安全法制等教育贯穿到培养的各个具体环节。寒假期间,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,关心帮助研究生解决思想、学习、科研、心理、生活、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,合理安排研究生休假。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,配合处理。
二、学院和培养基地
(一)学院和培养基地要加强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,合理安排研究生休假,关心研究生思想动态,开展相关慰问走访工作。学院成立寒假留校学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,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,负责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,教育和提醒留宿学生提高人身财物安全和遵纪守法意识,落实相关要求,留好相关台账。
(二)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,设立师生安全负责人,组织专题培训,提高值班和应急处理能力。切实掌握研究生生活、学习及健康动态,及时协调处理本学院学生留宿相关事务,必要时向当天值班汇报。
(叁)学院要切实掌握研究生寒假期间的动向,认真填写:附件《寒假期间研究生离校去向信息统计表》,并于2024年1月22日前将汇总电子稿以翱础形式报送给研工部思政科曹俊老师。
叁、研究生
(一)研究生要以学业为重,服从导师、学院、基地安排,妥善处理好学业与休假的关系。
(二)自觉遵守学校、学院、培养基地、实验室及住宿点各项管理规定,提高消防安全、水电安全、财物安全、交通安全、网络安全等意识,严禁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,谨防电信诈骗;提高健康意识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勤通风、常保洁,营造安全健康的住宿环境,禁止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来人员。
研究生院(研工部、学位办)
2024年1月12日